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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9:11:35 股吧网页版
智慧农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2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范围...... 3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4
第五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 6
第六章 罚 则...... 7
第七章 附 则...... 7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投资部是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要约收购;

(四)证券发行;

(五)股份回购;

(六)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七)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八)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或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九)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十)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十一)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十二)由于前述(一)至(十一)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按照本制度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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