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管一民)
本人作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管一民先生,男,中国国籍,1950年生,本科,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在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会
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审批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本报告期任期内,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本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与会计师多次沟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意见,及时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地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其他定期报告也进行了认真审核;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议案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未在任职期间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日常经营、财务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审阅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等;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同时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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