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所”或“天衡”)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合伙人(股东)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10 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 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审慎研究和考量,变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5 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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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聘用期限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认为天衡会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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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和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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