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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06-09 21:00:2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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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7064 证券简称:鸿海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估

根据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下列关联方之间2019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预估如下:

关联方 交易类型及事项 预估金额(万元)

陈水澎、沈虹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不超过5,000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陈水澎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 - -

沈虹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 - -

2.关联关系

陈水澎系直接持股,公司60.2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联方。

沈虹系直接持股2.25%的股东,沈虹与陈水澎系夫妻关系,任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8
董事,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交易对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均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

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担保无需公司支付担保费,属于关联方对公司的资助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且必要的。上述预估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定价依据、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担保无需公司支付担保费,属于关联方对公司的资助行为,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实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水澎和沈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8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估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七、备查文件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海(苏州)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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