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5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中分公司(以下称“华中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南分公司(以下称“华南化销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石油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齐鲁经营部(以下称“化销齐鲁经营部”)、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炼销公司”)采购原材料、水电汽风;向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湖南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炼交通运输实业”)、湖南长炼兴长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安装防腐”)采购石油焦、配件物资;向广东东粤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东粤化学”)采购裂解气;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岳阳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以下称“咸宁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以下称“湖北水上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以下称“惠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江苏分公司”)、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海船舶燃料公司”)采购成品油、轻质燃料油等;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称“安庆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以下称“荆门分公司”)、湖南石化、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称“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华中化销分公司、炼销公司、兴长集团、东粤化学、中国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称“九江分公司”)销售化工产品;向湖南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兴长集团、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原油建”)、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石化四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以下称“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销售成品油;向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湖南中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岭化工”)、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分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油气分公司”)销售环保设备;接受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湖南石化、兴长集团的租赁服务,为湖南石化提供租赁服务,接受湖南石化、兴长集团及其油气分公司、兴长安装防腐、长炼交通运输实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化院”)等提供的劳务服务。
湖南石化、华中化销分公司、华南化销分公司、化销江苏分公司、中原石油公司、化销齐鲁经营部、炼销公司、资产公司湖南石化分公司、岳阳石油分公司、咸宁石油分公司、湖北水上分公司、惠州石油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安庆分公司、荆门分公司、九江分公司、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四建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石化资产公司的关联方;兴长集团为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的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企服”)一致行动人,油气分公司为兴长集团分公司,长炼交通运输实业、兴长安装防腐为兴长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岭化工为兴长集团控股子公司;东粤化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6 年度,公司预计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料金额合计 288,183 万元,
采购燃料动力金额合计 5,902 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 200,752 万元,接受劳务金额合计 29 万元,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提供租赁金额合计 36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租赁金额合计 150 万,预计总额 495,052 万元;预计向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原料 1,859 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 4,360 万元,接受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
司提供劳务金额合计 1,560 万元,接受租赁 10 万元,预计总额 7,789 万元;预计
向联营企业东粤化学采购原料 29,204 万元,销售产品金额合计 21,239 万元,预计总额 50,443 万元。
2025 年 1-11 月,公司实际向第一大股东关联方采购原料 167,280.94 万元,
采购燃料动力 4,666.33 万元,销售产品 126,621.70 万元,接受第一大股东关联方
劳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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