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杰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以来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杰,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长江大学教授。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在河南商业专科学校任教师。1988 年 10 月至 1993 年 8 月江
汉石油学院经管系讲师、副教授。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就读武汉大学经济
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石油学院经管系副教授、
教授、教务处副处长、长江大学招生注册处副处长。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曾任副院长。2024 年 9 月退休。2018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勤勉履行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自本人 2025 年6 月任职,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述职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 亲 自 是 否 连 续 两
姓名 参加董事 出 席 委托出 缺 席 次 未 亲 自 参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吴杰 4 4 0 0 否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严谨认真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了任职后的 3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了解和监督,重点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分别于 2025 年 8 月、10 月、12 月对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阅。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就如下事项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线上交流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的同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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