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六年二月
目 录
目 录......1
第一节 特别声明......2
第二节 释义...... 4
第三节 核查意见......5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5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的核查......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9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的核查...... 9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情况的核查......10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核查......11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核查......11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的核查......12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12
十一、对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2
十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15
十三、关于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核查......17
十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的核查......17
十五、对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18
十六、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18
十七、本次权益变动的结论性意见......19
第一节 特别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或“长江保荐”)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为使相关各方恰当地理解和使用本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别声明如下:
一、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六、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全文和备查文件。
第二节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长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管 指 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
理人
神雾节能、*ST节能、上市公司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神雾科技集团 指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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