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晓殊)
本人丁晓殊,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始终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持诚信、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过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丁晓殊,男,1986年8月出生。2006年9月-2010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学士。2010年9月-2013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2013年6月-2017年6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上海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同时也完成了独立董事之间的互评核查,确认在职责履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身份,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判断,未受到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的任何不当影响,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3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丁晓殊 7 0 6 1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
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及时获悉监管对公司的指导,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2025年4月28日,本人委托独立董事钱传海先生参加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5年5月20日,本人参加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进展暨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本人参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现场述职。
2025年7月3日,本人参加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
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2025年7月21日,本人参加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2025年7月21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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