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6 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2025年10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鄂01执恢1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神雾节能”)9,000万股股票过户至“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名下,以拍卖流拍价253,080,000元抵偿债务。根据资管计划相关约定,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长江资管”)作为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可以实际控制该资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资管控制的资管计划持有神雾节能90,000,00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2%),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或“长江保荐”)接受长江资管的委托,担任长江资管收购神雾节能股权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长江保荐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2026年2月11日神雾节能公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止(即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
神雾节能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和审慎核查,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神雾节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神雾节能发布的 2026 年一季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4
(一)权益变动情况...... 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公告情况...... 4
(三)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4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5
四、落实后续计划的情况......5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 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6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6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7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7
五、提供担保或者借款情况......7
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7
七、持续督导结论...... 8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神雾节能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 指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
财务顾问、长江保荐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资管计划 指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 1 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长江资管以执行司法裁定方式取得神雾节能 9,000 万股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后,长江资管持有上市公司
90,000,000 股股票,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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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