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5-2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622,874,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601,234.4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622,874,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0000 元人民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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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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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4 年度,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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