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Stock Code : 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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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诉求及市场环境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有效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若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后实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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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条件
2026 年-2028 年期间,公司在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且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不存在当年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的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如果未来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将考虑酌情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每年现金分红占比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盈利水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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