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内控管理要求 ......3
第三章 内部控制基本内容 ......5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7
第五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管理的原则、目标和工作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控制度体系,是指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职能业务领域为依据建立的,以风险为导向、关键环节控制为基础、模块化管理为支撑的内控制度体系,使公司所有管理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是公司运营的基础。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维护资产安全;
(三)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控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依法推动建立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经营范围和宗旨、董事会工作程序、董事会授权范围和授权内容。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机构设置,组织确定部门权责分配、部门职责、部门岗位设置和编制岗位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兼顾效率的权责分配体系。
第九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
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 内部控制基本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
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
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十五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
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前述控制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包括关联交易的控制政策及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
使用审批权限,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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