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马东宁)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中,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深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马东宁,男,1969 年生,法学学士,一级律师,历任潍坊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助理、司法局干部,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现任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会会议 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参与各次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研读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积累积极发表意见,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规范。经审慎判断,未发现各项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主任委员的职
责。共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对 2024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工作,出席相关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在董事变更过程中,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详细审查,重点审查了人员的任职经历、学历背景、专业素养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保障了提名程序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2 项,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公允性及是否存在依赖性等进行审查,切实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保持日常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与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并实地走访生产厂区,调研生产运营与质量管控现状。全年累计现场履职 16 天,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单独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咨询,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特别是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就审计安排、重点关注领域等与会计师进行多轮交流,跟踪审计进展,推动审计工作高效、准确完成。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专业建议。通过股东会等渠道与投资者尤其中小股东保持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及时获取公司信息。同时,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提升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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