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脱钩改制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 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湖北、上海、广东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改制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亚太拥有一批优秀的审计专业人员团队,该所现从业人员近1600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400 余人,拥有双项或多项执业资格人
员 200 余人,执业时间在 5 年以上的占从业人员 70%以上。该所拥有
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客户 40 多家,新三板审计客户近 200 家,发债
审计客户近 300 家,连年居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百强。
中审亚太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7,761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75,33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258 万元。
中审亚太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8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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