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綦好东)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中,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活动,审慎审议各项议案,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綦好东,男,1960 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山东财政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校长,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会会议 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以认真审慎的态度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主动获取并深入研究决策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参与讨论,努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战略委员会 1 1
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 10 项,切实
履行对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职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安排、重要风险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予以跟踪核查,保障审计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审计机构的评价报告及续聘建议。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对 202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建议。各专门会议的具体内容及召开时间已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共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2 项,重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及是否存在依赖性等进行审查,切实履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契机,与管理层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与战略规划。期间亦实地调研生产一线,考察生产流程与质量控制情况,听取相关业务汇报。全年累计现场履职 17 天,符合监管相关要求。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提议召开董事会。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与协作。特别是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关键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交流,持续关注审计进展,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审计结论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客观性。
(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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