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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9:16:03 股吧网页版
山东海化:山东海化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管控水平,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母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

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 分公司

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羊口盐场 分公司

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溴素厂 分公司

5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氯化钙厂 分公司

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分公司

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小苏打厂 分公司

8 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9 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包括公司本部、6 家分公司和 2 家子公司,共 9 家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和内部信息传递。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 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本年度新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参考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定量 资产总额的1%

描述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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