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朱德胜)
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去一年中,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朱德胜,男,1966 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会会议 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会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审慎分析,积极参与会议讨论,致力于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7 7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度重视委员会职责,年内召集并主持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 1 项议案。在董事会成员变更过程中,及时召开会议,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等进行了审慎核查,有效保障了董事提名与选举程序的合规性与合理性。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10 项,认真履行对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在年度审计期间,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重点、时间安排及风险判断等达成共识,听取经营情况汇报,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予以跟踪关注,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与完成。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评价与续聘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2 项,重点对关联交易事项的
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存在依赖性等进行事前审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动态。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与管理层交流,深入把握公司运营状况与发展战略。此外,还深入生产现场考察,了解工艺流程与品质管控情况,听取相关业务汇报。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7 天,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单独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咨询,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特别是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积极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领域等与审计机构交换意见,跟踪审计进展,保障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及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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