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2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并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 年 5 月 3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66 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计划
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条件如下: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以 2020
年为基准年度,2024 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4 年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 EVA 考核目标,
同时,EVA 改善值(较 2020 年)不低于 29.8 亿。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97%;以 2020 年为
基准年度,2024 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合增长率为负值;2024 年
EVA 改善值(较 2020 年)为负值。因此,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业绩目标未完
成,须以按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确定的回购价格回购 2024 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 10,513,368 股。
2.激励对象异动
根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