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6-01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间: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升办理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董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市场变化,在既定保险方案框架内确定承保公司、保险条款、中介机构并签署法律文件,以及在后续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责任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本议案。2026 年 4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董高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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