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新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在原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服务近 40 年,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分管武钢非钢产业、企业改革与管理、境内外资源投资与境外安全、公司法律事务,先后兼非钢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海外矿产资源事业部部长等。2020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董事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刘新权 14 4 10 0 0 否 3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我全部亲自出席。对于公司各次
董事会表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并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委员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议次数
2025年01月10日 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25年03月28日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
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
于2024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
2025年04月24日 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关于2025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审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2025年
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的议案》
审计委 《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员会 7 2025年08月28日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关于销售子公司压减的议案》;审阅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
和下半年计划
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10月17日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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