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 启环 公告编号:2026-04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 15:0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涛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194,612,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02,338,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92,274,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代表股份
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
代表股份 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6%。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8%;
反对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1%;弃权 226,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9875%;反对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9460%;弃权 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崔兢赫、任美婷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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