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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8 15:45:20 股吧网页版
*ST启环: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 启环 公告编号:2026-04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6.74 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26.52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33.26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43.38%。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84.99 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5)京 0108 民初 72178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8民初72178号),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府清源控股有限
公司担保费 23,251,381.56 元及资金占用费(以 23,251,381.56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2
月 2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2、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保全费 5,000 元。

3、驳回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59,356.44 元(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之十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之十二),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完毕本院作出的(2022)鲁 01 民初 280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
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衡阳桑德凯天
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出资额 1,950 万元)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起拍价为
3,525.57 万元。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 10 时 25 分,买受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以
5,531.57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1、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

司 65%股权(出资额 1,950 万元)归买受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

权自本裁定送达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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