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2-0010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
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2-00102 号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
字(2026)第 2-01185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1.预重整事项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所述,贵公司因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批准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尚在进行中,资产清查及债权申报和确认等工作均未完成,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原始资料、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最终清查结果及重整方案需法院裁定,我们无法确定预重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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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自 2020 年以来持续经营亏损,其中 2023 年度、2024 年
度及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0 亿元、-23.42 亿
元和-22.08 亿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20 亿元,流动负
债高于流动资产,资产负债率升至 99.46%。公司部分银行借款已逾期,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因工程建设纠纷、债务逾期等事项引发多起诉讼案件,由此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尽管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重整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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