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2:44:04 股吧网页版
东莞控股: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7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能公司”)、协议控制子公司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亿创公司”)主营业务为充电站建设及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为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巴士”)等关联方的纯电动公交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并与相关关联方开展充电站场地租赁业务。

由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与东莞巴士等关联方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较多,且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难以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每年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现将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东能公司、康亿创公司为东莞巴士等关联方提供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同时开展充电站场地租赁业务。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1、东莞巴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滨海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东莞市小巴运输有限公司均为东莞巴士的下属公司。

2、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交投石化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市鸿运传媒有限公司均为交控集团的下属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与上述公司开展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于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6 人,实到 6 人;4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长李斌峰先生担任交控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陈沃培先生担任交控集团下属公司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李斌峰、陈沃培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表决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5 年总体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能公司及康亿创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东能公司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587.42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665.93万元;预计康亿创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847.1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4,583.02 万元。以上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已根据审批权限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确认。

(二)东能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情况

根据 2026 年度经营计划测算,预计 2026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 644.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发 2026 年度预计
生总额(万元) 总额(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服 东莞市松山湖公共 出租充电站场给

务 交通有限公司 关联方 26.56 26.28

向关联方提供服 东莞市松山湖公共 提供充电服务

务 交通有限公司 334.05 275.61

向关联方提供服 东莞市滨海湾公共 提供充电服务

务 交通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