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16:19:02 股吧网页版
天音控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4

四、发行人情况...... 4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10

六、保荐人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1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13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4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16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16

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7

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7

四、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8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9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含义相同。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为天音控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人及主承销
商。
二、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丁潮钦、吴曦作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陈欣宇为项目协办人;指定王嘉宇、饶文斌、黄梓衍、胡正江、孙易、王金杨、姚远志、琚鹏飞、刘坚、刘源、欧龙、张文宇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丁潮钦,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了中国广核、申菱环境、奥比中光、瑞华泰、睿联技术等IPO 项目;崇达技术、宜安科技、友宝在线、海兰信等再融资项目;东威科技、健康元、天赐材料、爱旭股份等 GDR 项目;江波龙收购力成科技(苏州)等并购重组项目;中国广核集团公司债(一、二期)等债权类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吴曦,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白云电器、万孚生物等 IPO 项目;振华科技、瀚蓝环境、嘉元科技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岭南园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陈欣宇,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成霖股份、研控科技等 IPO 项目;健康元、东威科技、天赐材料、爱旭股份等GDR 项目;赛为智能、力合微等再融资项目;赛为智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江波龙收购力成科技(苏州)等并购重组项目;中广核公司债、鲲鹏资本公司债、深创投公司债、深重投等债权类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成员还包括王嘉宇、饶文斌、黄梓衍、胡正江、孙易、王金杨、姚远志、琚鹏飞、刘坚、刘源、欧龙、张文宇。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