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8:08:41 股吧网页版
中国稀土: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之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证天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公司已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度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 62 人,注册会计师 37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8 人。

业务信息:2024 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41,763.29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37.3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401.21 万元。2024 年度,
中证天通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 家,审计收费 3,599.00 万元,服务的挂

牌公司审计客户 58 家,审计收费 823.40 万元。中证天通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了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03.41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20,000.00 万元。中证天通执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全勇,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作为项目合伙人,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至 2019 年)、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至 2020 年)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2009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维,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至 2020 年)、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201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牛浩,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 年 3 月开始从
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