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
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 1-2
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
3-7
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
补偿方案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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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225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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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
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5100003 号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及中国稀土与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稀土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国稀土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国稀土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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