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标的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 2023-2025 年的业绩承诺期,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予以业绩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是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结论,并按照《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做出的,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提醒公司应当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德勇 孙聆东
章卫东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二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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