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5-07-06
公司简称:龙涤股份 股票代码:000832 公告编号临2005-027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4.1.7条的规定,对本公司作出了《关于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5] 34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股票(种类:A股 证券
代码:000832证券简称:*ST龙涤)自2005年5月18日起暂停上市。现就公司恢复上市工
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1、公司就恢复上市工作已经分别与券商、律师、会计师进行过多次沟通,并已经开
过两次协调会议;在判断公司上半年及全年盈利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实事求是的分析了
公司现状,针对公司的产品结构问题、公司的债务问题以及大股东占款问题,提出切实
可行的解决方案,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努力、为股票恢复上市而尽职工作。
2、年产2.5万吨的工业丝二期工程于2005年5月顺利完成试生产,产品质量、产能
均达到设计要求。目前,公司年产3.7万吨涤纶工业丝,已经成为该品种国内最大产能的
公司。至此,公司此次产品结构调整已经完成,该产品毛利率在20%左右,已成为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
3、公司于2005年6月18日召开了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工作安排,并授权董事会以恢复上市工作为重点、按照恢复上市工作需要、全力以赴、
全面推进恢复上市工作。
4、鉴于目前化纤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企业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为确
保黑龙江省纺织原料的供应,根据省政府的有关决定,省财政给予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
公司补助资金5600万元,记入补贴收入,该资金以于6月到帐。
5、第一大股东占款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第一大股东用于抵偿公司占款的相关土地、
房产、机器设备等有效资产(已经抵押给工行),工行原则上已经同意转移到股份公司
名下抵押。由此便可以制定以资抵债方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待批准后实施。此项工作
完成后,可以部分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
6、政府、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以及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和解问题。目前
几方目标一致,谈判有所进展,但尚未取得书面文件。
公司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实施并完成股东大会制定的有关恢复上市的各项工
作,以确保公司股票顺利恢复上市。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修订稿)第二节的有关规定,在股
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下列条件,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
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实现盈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修订稿)第三节的有关规定,如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 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
个半年度报告或者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 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
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 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
半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六) 因14.2.1条情形向本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经本所核准后,在法定披露期
限内披露的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七) 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九)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十) 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上市公司关闭。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将继续依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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