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和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5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的
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5 日、2025 年 3 月 13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信(清远)矿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矿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英德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清远分行英德支行 2024【借】字——信 01 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一”),约定德信矿业向工行英德支行借款 40,000 万元(以下
简称“主债权一”),借款期限为 10 年。同日,公司就主债权一与工行英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清远分行英德支行 2024【保】字--德信--粤桂股份 02 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
(二)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工行英德支行签订《关于最高
额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清远分行英德支行 2024【保】字-德信-粤桂股份——补充协议 1,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原保证合同项下的第 1.1 条变更为:粤桂股份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34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
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27,768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三)2026 年 2 月 5 日,德信矿业与工行英德支行签订《固定
资产借款合同》(编号:0201800231-2025 年(英德)字 00792 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二”),约定德信矿业向工行英德支行借款 20,000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二”),借款期限为 10 年。同日,公司就主债权二与工行英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01800231-2025 年英德(保)字 0141 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约定公司在主债权二范围内承担 13,800 万元担保责任。
截至披露日,德信矿业基于借款合同约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累计借款为 40,500 万元。公司持有德信矿业 60%股份。公司按股比对德信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的借款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24,300 万元。
三、保证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主债权:德信公司向工行英德支行借款 20,000 万元;
(三)担保期限:自主债权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金额:最高额 13,800 万元;
(五)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其他股东方提供担保情况:英德兴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德信矿业 40%股份,其按股比提供担保;
(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17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8.18亿元的比例为 44.53%。上述实际借款、还款发生后,公司实际使用
担保总余额为 4.18 亿元,占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8.18 亿元的比
例为 10.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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