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齿寒
公告日期:2012-05-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 2012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以下人员组成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东明先生、朱武祥先生、华伟荣先生、范勇宏先生、胡祖六先生、徐刚先生、
贾建平先生、葛小波先生、谢德仁先生。王连洲先生、龙涛先生、涂建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对王连洲先生、龙涛先生、涂建先生为公司做出的
贡献深表感谢!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东明先生
为本公司董事长,范勇宏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执行董事兼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曾任职于加拿大丰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任华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际部总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顺义区人大常委,兼任北京市金融街商会监事
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北区总监(副总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第三、四届中
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
华伟荣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无锡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科员、
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计划科副科长,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曾任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
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徐刚先生:董事,博士,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董事总经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部行政负责人。曾
任中国地质机械仪器工业总公司干部,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
部、资产管理部、金融产品开发小组、金融组、研究部、股票销售交易部,担任
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等职务。
葛小波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
事总经理、计划财务部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
经理、上市部副主任、风险控制部执行总经理、交易部(现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
部)行政负责人。
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
授、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设(控股)
有限公司、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兴通讯独立董事,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重大重组委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委员会专家顾问。
贾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职于北京
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美国纽约中国物产有限公司(外派工作),曾担任中国银行
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意大利代
表处首席代表,中银集团投资管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
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市办公室总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德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编委,中国会计
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科研基金和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