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7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72270 证券简称:龙海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永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窦文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4,900,000.00元人民币转让其持有的黑龙江国兴红
公告编号:2018-040
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9.00%的股权。公司现持有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完成上述转让后,公司将持有黑龙江国兴红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袁永庆、袁泉、李芙荔拟分别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8,750,000.00元、5,250,000.00元、1,750,000.00元人民币转让其持有的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5.00%、15.00%、5.00%股权。公司现持有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完成上述转让后,公司将持有黑龙江龙奥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关联董事袁永庆、袁泉、李芙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40
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龙海汽车销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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