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5952 证券简称:希尔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小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9,420,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7
(一)审议通过《关于<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授信额度将于2018年4月到期,到期后公司将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申请续贷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张小琪、邓华鲜及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笔贷款提供担保。张小琪、邓华鲜以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小琪637万股、邓华鲜663万股)作为质押物,公司以房产(3702.35平方米)和土地(6732.8 平方米)作为抵押物,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子公司乐山嘉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乐山汇洋新材料厂为其提供信用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420,5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中董事长张小琪、董事邓华鲜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 1月 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8-001),故本次议案中无 公告编号:2018-007
需重复审议关联担保事项,张小琪、邓华鲜亦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中除关联担保以外其他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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