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1:08:01 股吧网页版
秦川机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丽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聂丽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遵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丽洁,蒙古族,1960 年 3 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香
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香港理工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先后从事公司治理与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与成本战略、公共预算与财政等多方面的研究工作。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烽火电子、西部宝德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兼职情况未发生变动。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附属企业中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重大业务往来,亦无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会后持续关注决议执行进度,确保议案落地见效。全年累计现场(含视频)出席董事会 10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3 次,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全程出席股东会 4 次。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资料支持和顺畅的沟通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共召集会议 8 次,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指导,对未审报表、初审报表及时发表意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年报审计计划、内控评价报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修订制度等 17 项议案,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专业把关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内召开的 6 次会议,依据考核制度及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及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考核管理办法、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以及 2023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系数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及定价公允性进行详细了解,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非关联股东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汇报,就审计重点、风险防控、会计处理等关键问题充分交换意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提质增效;日常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持续完善,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2、认真核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与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沟通交流,为独立、客观、公正地决策提供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