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指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范围的人员,包括总裁(或总经理)、联席总裁、副总裁(包含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第二条所界定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确定、发放、考核及管理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管
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岗位的市场薪酬行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支付能力合理确定,确保薪酬激励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董事、高管人员个人利益,避免因短期激励过度而损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标准明确、公开,同一层级岗位薪酬确定依据一致,确保董事、高管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享有公平的权利,薪酬管理过程透明规范。
(六)统筹兼顾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实现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激励性。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本制度及相关薪酬政策,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市场变化提出修订建议;
(二)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及考核指标体系;
(三)根据董事会授权,确定各考核指标的选取、权重设置及考核方法;负责组织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四)根据考核结果制定薪酬发放方案,核定其年度薪酬总额及具体发放金额;向董事会提交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及核定情况的专项报告,供董事
会审议;
(五)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薪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之外,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具体包括:
(一)收集整理同行业薪酬市场数据、公司经营业绩数据及董事、高管人员工作绩效相关信息,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政策及核定薪酬提供数据支持;
(二)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落实考核流程,收集考核结果;
(三)根据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办理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计算、申报及发放等具体手续;
(四)负责薪酬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及监管检查工作。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据董事会决议及薪酬发放通知,统筹安排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资金预算,确保薪酬按时足额发放,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