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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1:02:51 股吧网页版
中信国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对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91,018,838.55 元,2023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223,960,272.16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及 其 他 -
2,584,546,308.92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08,506,581.08 元。

鉴于公司在 2023 年度亏损,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3 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4、《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备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7、《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彭宁女士、孟庆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监事会认为:提名人提供的监事候选人工作履历表完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由李苗苗女士担任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9、《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方案拟定为:

(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职务、
绩效等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2)非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彭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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