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203,364.25 元,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42,988,366.3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62,925,168.49 元,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1,684.72元,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9,948,486.83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97,499,537.63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3,919,826,352.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2025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203,364.25 元、母公司净
利 润 为 42,988,366.38 元 , 2025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
3,397,499,537.63、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9,948,486.83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由于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且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5 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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