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拟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2025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关键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安排。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
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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