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7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6039 证券简称:华力石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营华力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东营华力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手:武汉市恒信泰采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稠油热采增产成套装置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5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告编号:2018-023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48,568.02元,公司出售的稠油热采增产成套装置账面价值为2,614,199.53元,低于资产总额的5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稠油热采增产成套装置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武汉市恒信泰采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武昌大道2号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武昌大道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公告编号:2018-023
主营业务:单螺杆、抽油泵、井下工具等石油钻采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
售;井下作业服务。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稠油热采增产成套装置
2、交易标的类别:流动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市场价为基础,以双方最终商定价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450万元
支付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完成,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编号:2018-023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东营华力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营华力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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