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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12:44 股吧网页版
承德露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12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提议聘任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
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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