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的公司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审计收费 9.16 亿元,与石化机械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2025年5月27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
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
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 5 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电话会议方式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
(三)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电话会议方式沟通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分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