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积玉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深入实际开展专项调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邹积玉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再次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和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况。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会前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针对重点事项主动与公司沟通问询,并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充分交流;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义务与职责。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参加,无缺席的情况。
本人除现场出席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外,持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并积极前往公司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实际情况,2025 年工作时间 26 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17 日。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资金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秘书室等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运行及内部控制实施进展与成效,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审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
董事,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与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领域及岗位职责,对其绩效考核体系、薪酬分配方案及年度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审核与监督,勤勉尽责开展相关工作,保障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管控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 年任职期间共召开会议 2 次,以下 3 项议案经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2)《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有 2 名独立董事,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与遴选程序,对公司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司董事补选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规范、平稳、高效开展,保障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合法合规。
2025 年共召开会议 2 次,以下 5 议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史庆国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虓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