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6 年 4 月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对 2025 年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 2025
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相关核算。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100
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100
收入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总体层面、财务报告和披露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 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营业
能对营业收入的影 入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 收入总额的
响 总额的 3% 3%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 错报≤净利润 净利润的 5%<错报 错报>净利
能对净利润的影响 的 5% ≤净利润的 10% 润的 10%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错 错报>资产
能对总资产的影响 额的 1% 报≤资产总额的 3% 总额的 3%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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