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鲁篱)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依托本人在法律及企业合规领域的专业积累,审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鲁篱,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公司法、证券法、经济法及企业合规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公司治理、资本市场监管、上市公司合规等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严格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列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就
公司经营情况所作的汇报,了解各项议案审议情况,并通过与股东现场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
部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每次会议前,本人认真研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预判,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议案背景;会上积极参与审议讨论,运用本人的法律专业知识就议案合法合规性及潜在风险发表意见,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任期内应出席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 2 次。本人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就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相关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合规性意见,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任期内公司未涉及需审议的薪酬相关事宜,期间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亦未出席相关会议。
3.ESG 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ESG 委员会委员,因任
期内公司未涉及需审议的 ESG 相关事宜,期间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亦未出席相关会议。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5 年,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7 天,工作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公司怡心园等。具体分两个时段:
第一阶段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2 日,共 3 天:列席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相关情况;出席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1 次会议,就《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议案进行审议,就相关事项的程序合规性发表意见。
第二阶段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8 日,共 4 天:出席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3 次会议,就《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从信息披露合规性角度发表专业意见;出席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专项审议。
现场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实地调研酿酒车间、粮食基地和相关子公司,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