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阅字[2026]230Z005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阅报告 1-2
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
3 备考合并利润表 2
4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9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审 阅 报 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阅字[2026]230Z0051 号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新材)按
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2024 年度
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后附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国风新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
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
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财务报表没有
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国风新材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2024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审阅报告仅供国风新材为本次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阅报告作为国风新材本次资产重组审核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材料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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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风新材容诚阅字[2026]230Z0051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沈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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