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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28:42 股吧网页版
顺鑫农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
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和行业惩戒 0
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行政处罚 2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 次
行政处罚、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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