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 2025 年度年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年审前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向年审会计师了解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审会计师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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