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与激励考核相关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下,特制定本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公司经营为出发点,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与实际经营业绩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效率与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
场薪酬水平。
2、坚持激励与约束原则,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原则,以落实岗位职责为重点,薪酬管理、综合考核与分类管理相结合,薪酬收入水平与岗位职责等紧密相关。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控股股东任职的,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及其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3、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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