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已经建立的内控体系继续实施运行。2024年7月公司成立内控制度修编工作组,结合上级单位制度体系框架和子体系以及2024年度制度修编计划,对公司制度框架和制度子体系进行梳理完善,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所有制度,形成由11个制度子体系、178项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其中新增32项、修订61项、废止53项;认真梳理各类审批、签字流程,对涉及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行政管理、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的20余项流程存在冗长、低效情形进行分类研判,结合制度规定和实际执行情况提出优化建议,督促落实流程节点优化;汇总整理所有现行制度,按照基本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依据制度框架分类汇编形成内控手册。根据运行测试检查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基本良好。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
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分别归属于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的13个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95.1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91%;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主要事项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行政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控制、行政管理(印章)、资产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公司按照确定的评价范围以及高风险领域,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的相关业务和事项,参照内控体系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针对流程节点,检查相关业务资料,对业务样本的内控有效性实施自我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汇总评价缺陷、认定缺陷性质及类型并督促完成缺陷整改。
(四)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采取的主要方法为抽样法及实地查验法。即针对公司实际业务流程,按照该业务发生频率及固有风险的高低,从全年发生的总体样本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根据对应的内部控制流程要求及管理制度,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
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财务报表错 关系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
类型 报的可能性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
一般缺 极小可能 或 润总额的1%或人民币100万元。
陷 (≤5%)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净资产的1%(或总资产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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