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9:10:02 股吧网页版
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文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李正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马丽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杨建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文龙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正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马丽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杨建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文龙先生、李正科先生、马丽萍女士、杨建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文龙先生、马丽萍女士、李正科先生、杨建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顾维博先生、高立兵先生、李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栾聪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左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左岩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左岩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951-8887883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85240908@qq.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炜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吴炜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办公电话:0951-8887899

公司传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wuwei_1992@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四、关于职工董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
选举周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周利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宗义、黄爱学、李正科,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专业人士。

调整后:李宗义、黄爱学、周利,李宗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宗义为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